6月27日上午,图书馆在一楼南书库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会议,旨在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观念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,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。此次会议由图书馆副馆长赵新乐主持,馆长王莉华和全体馆员参加。

会上,首先通报了一系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。这些案例涵盖了违规公款吃喝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违规使用公车等多个方面,真实且具体地呈现了违纪行为的表现形式与严重后果。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剖析,让全体馆员深刻认识到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,更侵蚀了公共利益,破坏了良好的政治生态与工作秩序。比如,新乡医学院党委书记案例中,陈建国因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,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。这一案例敲响了警钟,提醒馆员们要时刻保持警惕,坚守廉洁底线。

随后,图书馆馆长王莉华讲话,强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、硬杠杠,是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。她指出,图书馆作为学校文化服务机构,承担着传播知识、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责,每一位馆员都应以身作则,树立良好的形象。在日常工作中,要严格遵守经费使用、物资采购、等方面的规定,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。同时,要增强自我约束能力,克服侥幸心理,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。
大家纷纷表示,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,认真反思,引以为戒,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,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任务中。同时,加强相互监督,共同维护图书馆的良好形象,为读者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、廉洁的服务。
此次警示教育会议的召开,进一步增强了图书馆全体馆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和认识,提高了大家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,为推动图书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。未来,图书馆将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,不断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检查,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图书馆落地生根 。
编审:胡 鑫/复审:赵新乐/终审:王莉华